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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河南省高职院校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5/23 9:12:59 )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337号),2023年全省高职院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26日—5月28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我校的面试地点为图书馆楼二楼。请本次参加面试的考生认真阅读附件。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流程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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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流程(非受委托高校)
    一、非受委托高校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二、非受委托高校作为本次面试工作的分考点,应根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校面试考务工作方案,报省教师资格中心备案。
    三、提前三天通过网站等方式将面试流程、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考生须知内容通知考生。
    四、做好面试考点的清场及安全保卫工作,布置并检查面试考点是否符合面试工作要求,考场是否具备网上远程面试要求,是否具备全过程录像条件,并做好宣传、引导、提示工作,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到达指定面试考点。
    五、面试开始前 40 分钟,工作人员到达面试考点做好准备工作;面试开始前 30 分钟,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区域;工作人员须核实考生身份证件、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核对一致的,方可准予考生进入侯考室。
    六、面试正式开始前10分钟,考场做好所有网上远程面试准备工作。工作人员让考生进入考场,审核考生提供的教材、教案、科研著作(或相关论文)是否与申请学科相一致,同时提醒考生注意考试事项,特别提醒考生进入网上面试教室后展示自己身份证、准考证,然后再做自我介绍。
    七、面试正式开始第一时间,分考点技术人员登录网上面试系统的考场,实现与线上面试考场联通。经主考场学科组考务秘书审核同意后,考生开始面试。
    八、主考场学科组核实考生资格后,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的相关要求组织说课、答辩。答辩题通过系统小程序抽取,考生从答辩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答辩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
    九、主考场学科组每位专家根据考生说课、答辩情况,分别在《河南省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测评表》上对考生进行量化赋分。由学科组组长统计汇总并计算出平均分数,平均分数为考生的最后得分,由组长将分数填写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测评表》、《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学科组成绩汇总表》并签字。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结束后,学科组填写《学科组面试结果汇总表》,并将面试基本情况、不合格人员意见和表决意见写入《学科组意见表》。
    十、面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分考点首席技术人员断开与主考点考场网上联系,组织考生立即离开面试地点。
    十一、面试工作结束后,分考点高校写出面试考务工作总结报送河南省教师资格中心。面试过程材料由主考点暂时保存。




    附件2: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非受委托高校)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指定说课的课程和章节,考生根据面试报名的任教学科自行准备教案(45分钟课时)。
    二、考生根据本校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携带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系统自主打印)、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和教案、科研著作或相关论文,提前 30 分钟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考生要根据学校要求,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面试工作流程参加面试,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点工作秩序。
    四、考生应按出场顺序进行说课和答辩,严禁交换顺序。面试工作正式开始前,考生须将教材、教案和科研著作等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五、面试期间须将手机关闭,禁止携带摄影摄像设备,禁止大声喧哗。
    六、考生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的相关要求和学科组专家要求进行说课、答辩。
    七、考生说课是授课环节教学活动的有序展现,模拟真实教学情境下的主要教学活动,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等方面是面试的主要观测点。
    八、考生在说课和答辩中应当注意教师礼仪、尊重专家,认真回答专家的提问。
    九、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地点,不得逗留或返回,更不得与未考生联系交流面试内容和情况。
    十、考生不服从面试点工作人员安排、扰乱面试点秩序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将视行为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面试成绩。有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按面试成绩无效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