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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介绍

( 发布日期:2024/2/29 20:48:17 )
01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2023年9月11日之后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02
退役复学(入学)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03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流程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生持《申请表Ⅰ》到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
      3.学生将《申请表Ⅰ》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并体现开户支行及联行号,寄送至辅导员。
      4.由辅导员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04
学费减免申请流程

      1.退役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Ⅱ》一式两份)。
      2.学生持《申请表Ⅱ》到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
      3.学生将《申请表Ⅱ》原件和《退役证》复印件,提交至辅导员。
      4.由辅导员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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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朱莹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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