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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工 作 职 责 表

2024-08-05  点击:[]

 

部门

马克思主义学院

工作职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是直属学校党委领导的二级独立机构,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合署办公,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对全院师生进思想政治教育。其主要职责是:

一、课程建设

1)拟定部门教学计划及有关教学、科研等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部门有关教学、科研各项规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2)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编写教案、教辅资料及各种教学文件。

3)组织教研室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4)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生实际需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与院系专业课程的融合,推进学院“课程思政”建设。

二、教育教学

1)安排、指导和检查部门教师教学工作。

2)负责所属课程的考试(含补考)命题、阅卷及成绩评定。

3)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活动,参与学校学生处、团委组织开展的大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4)参与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督促教师积极主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6)组织召开部门教学工作会议,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三、科研工作

1)围绕教育教学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及时将研究成果用于教学。

2)准确把握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大纲和学生实际,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方法研究。

3)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集体备课。

4)协助宣传部承担校领导讲、听思政课工作,承担学校党课教学任务。

5)组织思政课教师申报研究所和各级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课程建设项目等。

四、其他工作

1)执行学校、教务处和本部门管理制度,严格对本部门的教师进行考核登记。

2)负责所属课程教学资料的编写和收集归档。

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

1 以学校目前实行的部门分工和岗位分工情况如实编写;

2 部门名称应以学校正式文件的命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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